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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院医疗纠纷情况分析与思考

【】2015-07-23 点击次数
基金项目: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编号:2010A040303006) 
王卫平:解放军第421医院173临床部 广东惠州 516001
伍 敏 田 浩: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 广东广州 510010
通讯作者:田 浩

某院医疗纠纷情况分析与思考


王卫平 伍 敏 田 浩
A HOSPITAL MEDICAL MALPRACTICE CASE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WANG Weiping, WU Min, TIAN Hao


  【摘 要】 通过分析某医院近5年发生的44宗医疗纠纷的特点,对新时期医疗纠纷防范、处理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必须着力创新医疗纠纷防范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的综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服务效能。
  【关键词】 医院,医疗安全,医疗纠纷投诉

  【Abstract】 Put forward opinions and suggestions abou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new era of medical disputes prevention treatmen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a hospital in the past five years occurred in 44 medical disputes. We must focus on innovation and long-term mechanism to prevent medical malpractice, medical malpractice to further improve the prevention, comprehensive mechanism, and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effectiveness of medical dispute processing services.
     【Key words】  Hospital, Medical safety, Medical malpractice complaint
     【Author′s address】 PLA 421 Hospital Clinic in Huizhou, 173 Clinic, Huizhou, Guangdong, 516001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5.06.046

  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认识不一致而发生争议,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司法机关提出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的案件[1]。近年来,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及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国医院医疗纠纷发生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医疗纠纷的发生对社会稳定、医院声誉和医疗秩序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牵扯医患双方大量时间和精力。为了进一步查找医疗纠纷的根源,分析特点和不足,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现将近5年来某三甲医院医疗纠纷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并对防范措施进行思考。
     1 资料与方法
1.1 基本情况 该院2009~2013年间来共接待处理各类医疗纠纷44宗,其中男性32宗,女性12宗,年龄1~78岁,平均(425±117)岁。
1.2 方法 统计分析各年度医疗纠纷发生例数及赔付金额,分析医疗纠纷发生的规律,对发生原因及防范措施进行讨论。
     2 结果
2.1 医疗纠纷年度发生例数及赔付金额情况 2009~2013年该院共发生医疗纠纷44例,年均约9例,共赔偿金额4 164 068元,年均约832 814元,平均每宗平均赔偿金额约94 638元。见表1。

表1 2009~2013年某院医疗纠纷发生数、赔偿金额情况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医疗纠纷发生数 7 8 13 5 11
赔付金额数(元) 779 981 305 000 1 318 630 518 000 1 242 457
每宗医疗纠纷平均赔付金额数(元) 111 426 38 125 101 433 103 600 112 950

2.2 医疗纠纷与医疗投诉情况 2009~2013年该院共接到投诉分别是51、48、39、29、23宗,年均38宗,医疗纠纷占医疗投诉总比例为23.16%。见表2。
2.3 医疗纠纷与医院收容情况 2009~2013年该院收容数分别是39 280、41 953、46 880、51 149、52 219人次,年均46 296人次,医疗纠纷与收容数总比例为0.19‰。见表3。
2.4 医疗纠纷发生科室分布情况 44宗医疗纠纷中,发生于外科16例(36.4%),门急诊9例(20.5%),内科11例(25%),妇产科及儿科5例(11.4%),医技及医疗辅助科室3例(6.8%)。
2.5 医疗纠纷争议点 44宗医疗纠纷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患方认为医院诊治不当或误诊误治,共36宗,占81.8%,其他争议焦点包括治疗或抢救不及时、操作不当、知情不及时等,共8宗,占18.2%。
2.6 医疗纠纷处理结果 通过协商赔付解决39宗(886%),通过司法程序诉诸法院审理解决的5宗(11.4%)。经当地医学会鉴定定性为医疗事故,经法院判决赔偿的1宗;经法院调解,医院虽无明显过错,出于同情予以适当补偿处理的4宗。

表2 2009~2013年某院医疗纠纷与医疗投诉情况

(n,%)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医疗纠纷发生数 7 8 13 5 11
医疗投诉发生数 51 48 39 29 23
纠纷占投诉比例 13.73 16.67 33.33 17.24 47.83

表3 2009~2013年某院医疗纠纷发生数与收容数情况

(n,‰)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医疗纠纷发生数 7 8 13 5 11
医院收容数(人次) 39 280 41 953 46 880 51 149 52 219
医疗纠纷与收容比 0.18 0.19 0.28 0.10 0.21

3 讨论
3.1 该院医疗纠纷特点分析
     近年来,我国医疗纠纷的数量逐渐增多,涉及范围逐步扩大,专业型强、涉及面广[2]。本研究对近5年该院医疗纠纷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有以下特点。
3.1.1 医疗纠纷数量不高,但是赔偿金额较高。说明随着社会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医疗纠纷绝对数量将一定时期内维持一定水平,个案处理难度增大,赔偿金额将可能逐渐增高。
3.1.2 医疗投诉与医疗纠纷的关联性不强。该院医疗投诉与医疗纠纷并不成比例增长,对医疗投诉进行分析,主要原因是服务态度、知情告知等方面问题,而医疗纠纷主要原因是患方认为医方误诊误治、抢救不及时等方面问题,故医疗投诉增长并不一定带来医疗纠纷的增长。
3.1.3 医疗纠纷与医院收容的关系分析。目前,在分析医疗纠纷时,往往是看纠纷发生的绝对数,往往忽视医疗增长因素对医疗纠纷的影响,缺乏用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待医疗纠纷的发生,同时,由于医疗工作的不确定性,收容数的增长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带来医疗纠纷几率的增长。
3.1.4 医疗纠纷涉及点多面广,各个科室均有医疗纠纷发生的潜在风险。本研究显示,投诉主要集中在外科、急诊、妇儿系统,符合这些科室高危风险的特点,但部分内科也出现较多医疗纠纷,暴露出有些科室对医疗质量建设重视不够,个别医护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甚至违反诊疗常规,造成漏诊、误诊、误治[3]。
3.1.5 纠纷争议焦点复杂多样,涉及到医疗护理工作的全过程,特别是在当前医患关系较为紧张,患方对医方不信任度增高的情况下,任何瑕疵和纰漏都可能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3.1.6 纠纷解决途径不够合理。该院只有11.4%的医疗纠纷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方面,司法途径解决时间较长、程序繁琐,患方多数不愿消耗时间精力;另一方面,仍有案例虽鉴定为非医疗事故,但仍需赔付,且对医院声誉带来不佳影响,医方多通过自身评估纠纷严重程度,通过协商解决。
3.2  新时期医疗纠纷防范、处理的几点思考
     为破解当前医疗纠纷难题,有效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患关系和谐,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必须着力创新医疗纠纷防范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纠纷处理工作服务效能。
3.2.1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医院应高度重视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中心,将医疗护理工作全过程纳入质量管理范畴。要加大对医疗质量管理、医疗纠纷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等方面予以一定政策倾斜。医疗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所有影响医疗质量的因素和工作环节实施计划、决策、协调、指导及质量信息反馈和处理等[4]。定期对医疗纠纷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找出医疗工作中的脆弱因素,从而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持续改进,确保医疗安全,从而有效预防医疗纠纷。
3.2.2 加强质量管控,加强核心医疗质量管理落实。核心医疗制度是临床医师进行诊疗工作的基本医疗制度,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基本[5]。要落实各项核心医疗制度,一方面要加大考核和监督力度,对违反核心医疗制度的医护人员严格处理;另一方面要加大继续教育和院内培训的力度,定期组织质量培训并进行考核,每年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全院公开讲评,形成大抓医疗质量的浓厚氛围,确保所有医护人员都能掌握核心医疗制度,并严格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
3.2.3 维护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医疗风险分担机制。要积极学习借鉴先进国家实行的医疗纠纷风险基金和医疗责任保险经验,可以依托商业医疗责任保险机构,按照“公平公正、保本微利”的原则,试点医疗责任保险,做到合理设计条款、科学厘定费率、依法及时赔付。努力探索医院开展新技术、新业务等高风险医疗操作的医疗意外保险制度和保险互助金制度,建立医疗风险补偿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和方式分担责任、化解医疗风险、推动医院医疗责任保险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3.2.4 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医疗纠纷联处联调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医疗纠纷调解处理体系,在国家卫生、司法主管部门的主导下,将医疗纠纷调处工作纳入司法范畴,加强与综治、司法、卫生行政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投诉管理、应急处置、调处理赔、医疗救助机制,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联处联调机制,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辅”的原则,强化早防,努力减少矛盾,尽可能避免纠纷,避免调处失误引发新矛盾,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医疗纠纷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的安全稳定。

参考文献
[1] 杨柄强.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分析与防范对策[J].中外医学研究,2013,11(9):135-137.
[2] 张 琦,罗丽娟.医疗纠纷调查分析及对策[J].基层医学论坛,2012,16(7):936-937.
[3] 田 浩,胡文魁,申东翔,等.分析医疗纠纷 探讨防范措施[J].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10,11(6):26-28.
[4] 王国威,陈许波,贺 旭.我院医疗纠纷的特征分析及其防范管理措施[J].西南国防医药,2014,2(2):213-214.
[5] 王凤玲,邢 沫,王 丹,等.建立医疗核心制度督导长效机制的探讨[J].中国医院管理,2013,3(3):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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