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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支持程度调查分析

【】2016-07-05 点击次数

黄鹤冲: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广东广州 510006
翟理祥:广东省中医院 广东广州 510120
通讯作者:翟理祥

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支持程度调查分析

     ——以某三甲中医医院门诊患者的调查为例

黄鹤冲 翟理祥

A SURVEY OF PATIENTS' UNDERSTANDING AND SUPPORT OF THE POLICY OF "LICENSEDDOCTORS MULTI-SITE CLINICAL PRACTICE"
HUANG Hechong, ZHAI Lixiang, CHEN Peijun


  【摘 要】 让患者更充分获得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是医师多点执业改革举措的重要目的,患者的了解及支持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医师多点执业在现阶段的执行程度,并在一定程度作用于该项政策的执行。本文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辅以统计学工具开展分析不同特征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支持程度的差异。
  【关键词】 患者,医师多点执业,调查分析

  【Abstract】 The policy of “licensed doctors' multi-site clinical practice” aims to provide patients with a better access to quality medical and health resources. Patient's understanding and support indicates the executive condi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and it can also promo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policy to a certain extant. In this study, the questionnaire survey and statistical tools were used to investigate the differences in their attitudes to the policy.
     【Key words】  Patients, Licensed doctors' multi-site clinical practice, survey
     【Author′s address】 College of Economic and Management, Guangzhou University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Guangzhou 510006, Guangdong Province, China
  doi:10.3969/j.issn.1671-332X.2015.07.051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符合条件的执业医师经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行为”。自2009年新医改提出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1],2011年卫生部决定将试点地区扩大至全国所有省份[2],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允许医师多点执业[3]以来,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已在全国诸多地区展开试点。北京市卫计委发布修订版《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下简称修订版《办法》),自8月起开始执行,然而多数医生除了在微信朋友圈、微博转发点赞外,并无实质性举动[4]。广东于2015年3月出台医师多点执业新政,开放了医师多点执业地点的数量限制,简化了管理和审批流程。该举措旨在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缓解民营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紧缺和医疗技术薄弱的问题,但在现实中,医师多点执业这一政策实施效果并不理想[5]。在这一背景下,从多方面对我国医师多点执业进行探究成为新时期医疗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6]。患者作为医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程度与评价高低,反映了医师多点执业在我国的执行力度与影响力,具有反作用于医师多点执业改革与发展的作用。本文以某三甲中医医院门诊调查为例,了解患者群体对医师多点执业的认知、评价、利弊分析以及期望等,以便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1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1.1 研究对象
     以某三甲中医医院4个院区门诊患者为调查对象,随机对4个院区门诊患者进行问卷形式调查。发放问卷各100份,合计400份。回收398份,回收率99.5%,有效问卷398份,有效率100%。
1.2 研究方法
     自行设计调查问卷,进行现场调查。
1.3 研究工具
     利用Epidata软件录入数据。
     采用SPSS17.0软件,采用频数、百分比、均值、标准差描述一般资料,采用方差检验、t检验等统计方法分析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患者一般情况
     其中男性179人,占44.97%,女性219人,占55.03%;其中30岁以下者80人,占20.10%,30~39岁者75人,占1884%,40~49岁者97人,占24.37%;50~59岁者95人,占23.87%,60岁及以上者51人,占12.81%;小学及以下学历者65人,占1633%,初中学历者85人,占21.36%,高中或中专学历者119人,占29.90%,大专或本科学历者102人,占25.63%,硕士及以上学历者27人,占6.78%。
2.2 调查问卷一级指标得分与排序
     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总体了解得分为63.54±10.76;各项指标得分与排序见表1。

表1 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情况一级指标得分与排序

(n=398)

项目 得分(±s) 排序
您支持医生多点行医 74.93±2.13 1
您愿意在基层医院选择多点执业的医生看病 73.72±2.93 2
您觉得医师多点执业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就医 72.31±1.99 3
您认为医生多点执业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的问题 72.26±1.56 4
您同意医生多点执业能推进专家资源实现为社会共享 71.90±3.27 5
您认为医师多点执业符合我国未来发展需要 67.44±1.57 6
若医师在第二执业单位出诊,您愿意取远就医 63.16±1.36 7
您知道医师最多可以在多少个医疗机构执业 54.47±1.66 8
您知道2009年新医改确定医生可多点执业,并了解其政策 52.97±1.57 9
您认为医师多点执业符合目前我国的就医现状 48.95±0.78 10
您知道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 46.83±1.81 11

  得分排在前3项的分别为:支持医生多点行医、愿意在基层医院选择多点执业的医生看病、觉得医生多点执业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患者就医。得分排在最后3项的分别为:知道2009年新医改确定医生可多点执业,并了解其政策、认为医师多点执业能符合目前我国的就医现状、知道医师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可知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条件政策解读不足,但对医师多点执业抱有较高的期望。
2.3 不同特征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评价
     为更客观评价不同特征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程度,分别对患者性别、学历、年龄与医师多点执业进行统计学检验。

表2 不同性别、学历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情况的方差检验

 

项目   频数(n=398) 得分(±s) F P
性别 179(44.97%) 64.07±7.17 1.66 0.198
  219(55.02%) 63.12±7.33    
学历 中专及以下 269(67.59%) 60.43±5.82 245.67 0.000
  大专及以上 129(32.41%) 70.02±5.47

2.3.1 不同性别、学历患者对不同特征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情况进行方差齐性检验,得出不同性别与学历的P值分别为0.545与0.664,大于0.05,其方差具有齐性。由表2可知:从不同性别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情况来看,f=1.66,p=0198>0.05,不具有统计学意义,即:不同性别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并无显著差异。而不同学历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情况,其F值为245.67,P值为0,小于0.05,具有统计学意义。可见大专及以上学历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的了解程度明显高于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患者,评价得分分别为70.02±547与60.43±5.82。
  为细化不同文化程度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本调查由原来“中专及以下”与“大专及以上”两个维度的学历构成细分为:小学及以下、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或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5个维度。将其评价得分排序如下:

表3 不同学历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情况得分与排序

(n=398)

文化程度 得分(±s) 排序
硕士及以上 75.22±4.43 1
大专或本科 68.65±4.87 2
高中或中专 62.46±5.89 3
初中 58.95±5.44 4
小学及以下 58.66±4.99 5

  从表3可以看出,学历的高低与评价构成得分呈正向线性相关,硕士及以上得分最高,为75.22±4.43,其次是大专或本科学历,得分为68.65±4.87。高中或中专、初中次之,小学及以下学历对医师多点执业相关了解最少,得分仅为58.66±4.99。
2.3.2 不同年龄患者
  经方差齐性检验,不同年龄患者的方差齐性检验p值为0047<005,方差不具有齐性,因此接受Equal variances not assumed。由表4可得其t值为5297,df=335032,p=0000<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标准误为070887,,95%置信区间为(236075,514953)。
     将具差异的二维年龄对医师多点执业评价构成得分,得到表5,可知年龄50岁以下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相关了解程度高于50岁以上患者。评价得分分别为6493±736与6117±647。

表4 50岁以下、50岁及以上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情况的独立样本t检验

 

  方差方程的Levene检验 均值方程的t检验 差分的95%置信区间
  F Sig. t df Sig. (双侧) 均值差值 标准误差值 下限 上限
假设方差相等 3.982 .047 5.122 395.000 .000 3.75514 .73320 2.31369 5.19660
假设方差不等     5.297 335.032 .000 3.75514 .70887 2.36075 5.14953

表5 不同年龄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情况

n(%)

年龄 频数(n=398) 得分(±s) t p
50岁以下 252(63.31) 64.93±7.36 5.297 0.000
50岁及以上 146(36.69) 61.17±6.47

  将50岁以下、50岁及以上两个维度年龄阶段细分为: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与60岁及以上5个维度。构成得分并排序,得出结果如表6所示:30~39岁患者评价得分为最高67.22±7.17,30岁以下得分次之,为65.64±7.32。50~59岁区间患者评分最低,为60.88±6.90。 

表6 不同年龄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了解情况得分与排序

(n=398)

年龄分层 得分(±s) 排序
30~39岁 67.22±7.17 1
30岁以下 65.68±7.32 2
40~49岁 62.53±6.85 3
60岁以上 61.71±5.60 4
50~59岁 60.88±6.90 5

  分别将30岁以下、30~39岁、40~49岁、50~59岁与60岁及上编号1-5,选用“Post Hoc Tests For Group”中的“S-N-K”作两两比较的结果。表7显示:Group1-2为同类子集,p=0171>0.05,表明30岁以下与30~39岁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情况无显著性差异;Group3-5为同类子集,p=0.306>0.05,表明40~49岁、50~59岁与60岁及上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情况无显著性差异。显然,40岁为差异分界点。

表7 同类子集与5个维度年龄间的两两比较

 

 
group

N
alpha = 0.05 的子集
      1 2  
Student-Newman-Keulsa,,b  
4(50~59岁) 95 60.8804    
5(60岁及上) 51 61.7112    
3(40~49岁) 97 62.5305    
1(30岁以下) 79   65.6847  
2(30~39岁) 75   67.2242  
显著性   0.306 0.171  
将显示同类子集中的组均值
a)将使用调和均值样本大小 = 75.262
b)组大小不相等。将使用组大小的调和均值。将不保证 I 类错误级别
3 讨论
     此次调查显示,患者对医师多点执业的了解与评价总体得分较低,仅为63.54±10.76分,各项一级指标得分构成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 对医师多点执业改革措施的认知差异
     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改革措施的认知度问题”,“知道新医改确定医生可多点执业的相关政策”、“知道医师多点执业条件”垫底此次调查。产生此结果的可能是这项政策开展试点改革不够深入,且患者作为医疗活动的接受者,对政策的敏感度不如医师强烈。其次,此次调查中,中专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患者269(6759%)为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129(32.41%)的2.09倍,n=398,文化水平、年龄等可能在一定程度影响了他们对该政策的知晓程度。
3.2 对医师多点执业改革措施的支持差异
     患者的支持度在一定程度上作用于该项政策的执行。不支持医师多点执业的患者认为,医师多点执业会使自己在就医前的选择中增加不确定性,甚至担心延误病情,比如想找某位特定的专家看病,却不知道该医师现在究竟在哪个医疗机构。调查中得分排第七项:“若医师在第二执业单位出诊,您愿意取远就医”得分63.16±1.36,增加了就医的不便性。持支持态度的患者认为:医生多点执业有利于就医,也能改善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该两项在此次调查中分别排名第三、第四项,得分为72.31±1.99与72.26±1.56。
3.3 医师多点执业的实施困境
     医师多点执业虽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基层医疗技术水平有限的问题,推进专家资源实现为社会共享,但也面临着医疗机构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医疗纠纷法律责任等各方面的挑战。我国公立医院医师要从“单位人”向“自由执业者”身份的转变并非一朝一夕即可完成,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研究和解决。从患者的角度来看,医师多点执业作为解决就医难题的突破口,在过渡时期仍需要通过改革试点的方式积极探索,不断完善。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
[2]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95号.
[3]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www.GOV.cn.
[4] 费菲.医生多点执业,“冰川”正在移动?[J].中国医药科学,2014,4(16):4-6.
[5] 孙树学,刘海燕,赵冠宏. 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利益相关集团分析[J].中国医药导报.2012.9(11):156-158.
[6] 胡方成,汪才侠,雷呈祥. 沟通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作用思考[J].现代医院.2013.13(6):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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